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一、驾驶员资质审查
1. 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质和规定的健康条件。
2. 驾驶员必须经过一定的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3. 驾驶员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习惯,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规定。
二、车辆维护保养
1. 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车辆的安全性能和外观整洁。
2. 车辆维护保养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表进行,不得延误或漏检。
3. 车辆维护保养内容包括:润滑、检查、调整、更换零部件等。
三、车辆使用规范
1.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2. 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不得私自改变路线或超速行驶。
3. 驾驶员必须合理使用车辆,不得超载或携带危险品。
四、交通安全责任制
1. 公司实行交通安全责任制,各级领导和驾驶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责任。
2. 交通安全责任制包括:制定交通安全制度、组织安全培训、检查安全工作等。
3. 公司将对交通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交通事故处理
1.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并报警,同时向公司报告。
2. 公司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制定事故预防措施。
3. 驾驶员必须如实向公司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或伪造事实。
六、违规处罚与责任追究
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驾驶员,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
2. 对于因驾驶员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或其他损失,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
3. 对于因其他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或其他损失,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