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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2024-04-22 03:56

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

1. 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 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填写业务登记表(内勤做好信息登记);

3. 内勤根据保险条例出具保险凭证或派员上门服务工作,客户交清出险押金,并签订出险并索赔通知书,将有关单证交内勤;

4. 赔案签收后,向被保险人出具“出险证明”,内勤将已知资料反馈给客户,并将资料收集齐全,审核无误后填制结案报告,经报核赔付审批核准后归档。

二、查勘定损

1. 车管所查勘定损工作人员出现场对事故成因,车损程度进行勘察,并初步定损;

2. 客户将事故车开到指定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提交单证;

3. 查勘定损结案:两周内核定完毕,超过时间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益,公司将自动转入被保险人账户;

4. 被保险人自与保险人达成上述协议后十天内,携带出险通知书、出险证明、购票申请表、权益转让书、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之各单证并驾驶被保险车辆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保险金申请,超过期限视为放弃权益。

三、赔付时间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证明和资料。

1. 保险人应当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查勘由保险公司指派的工作人员完成,查勘人员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情形不接受客户的索赔要求;

2.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经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协议后十天内履行赔偿义务。

3. 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若因金额小无需提交单证,直接转账至被保险人账户中;若赔偿金额较大导致需审批的,会由财务部审批合格之后转账。 无论是工作日还是周末发生的汽车事故都可迅速快捷地进行赔付。 为实现更快的车险理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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