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流程
一、报案
1. 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2. 如第三方损失为道路设施或者第三方损失为车辆,需要向交警部门报案;
二、对第三者或者道路设施损失
1. 保险公司会派遣相关人员勘察事故现场;
2. 保险公司会根据勘察结果出具事故认定书,用户需要根据事故认定书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3. 赔偿第三方损失的损失及支付的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根据保险公司勘察定损结果决定;
4. 修理厂对车辆进行修理,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价格即为本次事故的定损价格。
三、本车损失情况确认
1. 车辆维修前需确定本次事故的损失是否与本次事故有关;
2. 确定损失后需要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 修理厂对车辆进行修理,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价格即为本次事故的定损价格。
四、提交申请材料
1. 索赔申请书;
2. 行车证;
3. 驾驶证复印件;
4. 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5. 银行卡复印件;
6. 路政票据复印件;
7. 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相关裁决书;
8. 若索赔申请人无法提供上述文本所需文本内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行为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提交有关行政机关证明文件和有关材料”,因此可以提交能够证明事故属实的证明材料和有关材料。